走了一趟林口,四天;搭著救護車出發,一路順暢。其實也沒太多的想法,而且也沒有什麼以後要如何改變我的飲食習慣等等的“希望”。單純只是覺得這四天過的異常無聊,卻也極度簡單。
第一天八月十六,在台北長庚急診室過夜。我約莫在當天下午三點左右,因為全身肌肉筋巒,手掌跟腳掌完全無法伸展開來,整個萎縮在一起,趴在我家地板上動彈不得,而被送到急診室去。診斷結果可能是胃出血,要留院觀察。生平第一次在醫院過生日,雖然我從二十歲之後就幾乎沒在慶祝生日,但還是得記上一筆。
第二天八月十七,難得我在早上七點半就醒來,醫院幫我安排八點半照胃鏡,結果一直等到九點多才排到我。人生中第一次照胃鏡,真他媽的生不如死。這完全是一種殘酷的刑罰,沒事被人拿跟管子從喉嚨深進去,還要求你不能吞口水,等到那管子抵達你的胃之後,又在那裡攪來攪去,還當真是生不如死,雖然我覺得胃鏡伸進去之前噴的麻醉藥味道很像香蕉,但是我依然覺得我以後死都不想再照第二次胃鏡了。
照完胃鏡之後,整個人呈現虛脫狀態,也確定病症是十二指腸潰瘍出血。回急診室病床沒多久,就被安排轉到林口院區住院觀察。因為台北院區的病床是留給有關係的人士使用的,我們這種沒關係的只能送去桃園或是林口。
在送急診之前,我就已經一整天都滴水未進了,進了急診室之後更是馬上被宣佈禁食。算一算到了十七日,我已經兩天沒進食也沒喝水了,可是一住進病房,護士小姐就很有效率的在我床頭上掛起“禁食〈包括開水〉”的牌子。媽的,我可以去參加下一屆的飢餓三十活動了,而且我還可以挑戰連水都不喝的紀錄。
第三天八月十八,難熬的已經不是飢餓感了,而是無邊無際無所不在的無聊感。即使我已經請我哥帶來一套笑傲江湖,依然沒有排解掉那種無所事事的無聊感。更甚者,我在那睡睡醒醒之間,體驗到一種更深沉的無聊感,並且完全無法排解。就算,醫生已經允許我可以喝水這件事,都不能讓我感到一絲絲的興奮。
比較起來,無聊這件事情的確比任何生理上的不適要來的殺傷力強大。我終於能夠體會為什麼死神會因為無聊而帶著死亡筆記本來人間界找尋樂子,而夜神月又為什麼會因為無聊而在筆記本上寫名字。說真的,如果在那時候真有死神丟了本死亡筆記本在我眼前,我一定毫不猶豫的開始寫上姓名,因為真的很無聊啊。
第四天八月十九,總算解除了我的禁食令。即使我能吃的只有粥跟比較軟嫩的食物,我還是在清晨六點半迫不及待的直衝地下室的美食餐廳,挑選著各式菜餚。結果,又一個生平第一次,竟然菜才沾到口,我就覺得一陣反胃想吐,而那茄子始終就沒有真的讓我吃進肚子裡去。就這樣,我吃了兩餐的輕粥配上肉鬆,因為其他的菜對我來說都太油膩,即使他們真的只是適中而已,我都無法接受。晚餐則是吃了一碗吻仔魚粥。
第五天八月二十,終於可以出院。這一刻真是讓我開心到不行。就算從我聽到住院醫師親口告訴我可以出院,到我實際出院的時間整整過了四個小時,我還是開心不已。因為這代表著,我他媽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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